初中学校脱贫攻坚自查(脱贫攻坚自查报告怎么写)

易返贫致贫户认定程序?

一、易返贫致贫户类型

1、脱贫不稳定户。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600元,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

初中学校脱贫攻坚自查(脱贫攻坚自查报告怎么写)

3、突发严重困难户。年人均纯收入高于6600元,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状况,刚性支出较大超过预警标准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二、监测对象识别标准

1、收入方面。收入计算周期为提交申请书前12个月,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6600元)的家庭。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影响基本生活的家庭。

2、返贫致贫风险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学、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动力等。

三、监测纳入途径

1、农户自主申报。向乡村干部或村综合服务站申请、拨打12317咨询服务电话、脱贫户使用手机APP等渠道,由农户个人申报或他人代为申报。

2、基层干部排查。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医生、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进行全覆盖排查。

3、部门筛查预警。县乡村振兴局牵头,相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定期开展数据筛查,按照“部门筛查、集中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盯办”的程序,定期筛查预警、反馈乡村核实。

4、社会监督发现渠道。及时掌握分析网络平台、媒体反映、信访举报等信息。

四、认定程序

1、入户核查核实。根据监测信息开展入户核查,核实家庭收支等基本情况,填写《农户排查信息采集表》,研判返贫致贫风险。拟认定为监测对象的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填写《承诺授权书》。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向农户及时说明,确保群众认可。

2、村级评议公示。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开展民主评议,形成监测对象初选名单,在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审核。不具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条件的,可根据实际采取村“两委”扩大会议形式,由村“两委”成员、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部分村民代表等参加,确保评议过程和结果公开公正。

3、乡镇核查初审。乡镇政府组织乡村干部,根据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逐户核查,填写《监测对象认定核查表》,核查结果由农户户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干部三方签字确认。核查通过的,乡镇政府汇总提出监测对象审核名单,报县乡村振兴局审定。

4、县级比对审定。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根据需要组织抽样核查、重点审查,综合审定监测对象,书面批复有关乡镇政府,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信息。

五、不予认定的情形

1、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工资收入持续稳定的。

2、家庭成员中有作为企业法人在工商部门注册企业、有年审记录、经营收入持续稳定的。

3、家庭成员有高价商品房、门市房等(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搬迁和拆迁建房)的。

4、家庭成员有高价载客汽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的;

5、家庭成员有大额存款或基金、股票、投资型保险等有价证券的。

6、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人收入水平较高,明显具备抵御风险能力,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上述情形中有特殊情况的,由村民代表会议组织评议,履行认定程序。

2021年江西还需要国家扶贫吗?

虽然江西在国家脱贫攻坚中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面临着一定的扶贫压力。

一方面,江西境内仍有一定数量的贫困人口需要纳入扶贫范围;另一方面,已脱贫户有可能再次返贫,需要加强稳定脱贫措施和机制。因此,江西仍需国家扶贫政策的支持和帮助,督促实现全面脱贫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如何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

党的总目标是在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也正是今年我们全面脱贫,在党的领导和各方面加强实施的情况下,我们国家的脱贫攻坚战可以说已经是非常成功了,我也是成为农村的学生,并且在今年暑假期间也帮助村里做一些关于脱贫相关工作,在统计中发现,我们村所有的人都有了很好的住处,生活也是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很多老人和残疾人在国家的帮助下有了基本的生活保障,这是很让人欣慰的,这也足以表明我们的脱贫攻坚战做的是多么的胜利。

在夺取脱贫攻坚战的过程中,首先做的是,村干部实时走访各家各户,去了解家里的住食情况,只要是符合条件,家里特别困难的就建档立卡,帮助脱贫。这也就是我们国家一直实行的全面的对当地居民进行排查,不缺不剩任何一个家庭贫困的人。

对于那些家庭特别贫困的,可以给予多方面的资助,或者救助。因为农村家里有一些留守老人,儿女不常在身边所以更要对其进行关照,村干部要做到的就是不怕麻烦,不怕困难,积极做好任何工作。

对于那些脱贫之后生活条件比较好的,多分析分析为什么有的人脱贫这么快,有的家庭还是没有明显改善,这个时候就需要反思所做的脱贫攻坚工作了,是不是有些地方做得不是太到位。

现在有很多贫困的地方都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不能因此就感觉脱贫工作完成了,还不能松懈,因为我们不能实时全方位地了解,可能有些家庭还有突如其来的状况造成的贫困,所以还需继续做好调查。

贫困户退出的十项主要指标什么?

确定的任务和稳定脱贫的要求,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和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区)脱贫退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贫困户

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扶贫标准(2010年不变价2500元);

2.有安全住房;

3.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

4.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

(二)贫困村

1.贫困发生率低于3%;

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上;

3.有集体经济或合作组织、互助资金组织;

4.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

5.有安全饮水;

6.电力入户率达到100%;

7.有标准化村卫生室。

(三)贫困县(区)

1.贫困发生率低于3%;

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以上;

3.通沥青(水泥)路行政村比例达到97%;

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90%;

5.电力入户率达到100%;

6.有安全住房农户达到97%;

7.97%以上的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

二、退出程序

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区)脱贫退出,按照自查申请、交叉检查、抽样核查的程序进行。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立检查组,通过信息系统监测、现场调查、查阅资料、入户访谈等方式,对脱贫退出进行核查评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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