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能转校插班吗初中_学校能转校插班吗初中生

初中插班生能转到对应的学校吗?

可以转学,现在都是电子档很方便

不是深户可以插班转学吗?

 可以

1.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以招收转学插班,参照新生招生对象提交材料并按积分高低排序方式受理(可在本地宝深圳升学菜单栏【学位申请-积分自测】快速算分)。 2.按照省、市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小学及初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3.学生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深圳户籍学生,确有转学插班需求的,可以到居住地对应招生范围内的公办学校报名,由学区教育办统筹安排。 

初中转校要办理那些手续?

1、凡符合转学插班条件的学生,到原就读学校(A校)开具《转学联系函》;

2、申请者的监护人填写《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

3、申请者的监护人携带《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转学联系函》、入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居住地学区学校(B校)申请学位,并验核材料。

4、受理插班申请的学校(B校)给“同意插班的学生”开具《转学联系回函》;

5、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学位情况提出改派意见后,将该生的《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返回受理登记的学校(B校)。

6、原就读学校(A校)在收到《转学联系回函》前,应当保留该生的学位。

7、受理登记的学校(B校或C校)在开学一周内将本校《转入(出)学生名单汇总表》及《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转学联系函》等入学资料整理好,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送基础教育科审核,不按时上报审批、手续不全者不能取得学籍。

8、转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本校学生流动情况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新学校的接收证明,原学校的转学证明,区教体局签字盖章证明有转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本校学生流动情况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新学校的接收证明,原学校的转学证明,区教体局签字盖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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